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30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2-20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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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农丰宝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02-28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7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70-8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时期为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虫期。 2.本品对茶树、桑树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施药时必须做到着药均匀。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5.产品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产品性能 | |||
乙酰甲胺磷为有机磷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为,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后效作用强。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主要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对蜜蜂、家蚕、鸟有毒,花期开花植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防治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3.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4.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呕吐等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阿托品、解磷定为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2.运输时注意防火、日晒、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