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706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2-17 | 有效期至: | 2027-12-16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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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5-6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无翅若蚜始盛期施药,重点喷蚜虫集中危害的嫩头和叶背面。2、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它除了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外、还具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且显示较为速效的杀虫力,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 3.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4.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剂对人、畜低毒。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溅入眼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万一误服,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