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706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2-14 | 有效期至: | 2027-12-1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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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园 | 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均匀喷雾。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应酌情补喷。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药液通过植物绿色茎叶吸收,快速传导到植物地下根,导致植物死亡,对柑桔园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有效。 |
注意事项 | |||
1.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2.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的作物田。3.及时清理泄漏或溢出物污染的地面,防止本品污染排水管道、水沟等。处理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4.容器洗净后将之焚毁或埋藏与地下,回收或再利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5.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得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病人十分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在运输和储存中注意防火、远离火源、人畜、粮食以及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饲料、日用品等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