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19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2-12 | 有效期至: | 2027-12-1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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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1%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55.3%。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4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83-366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应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杂草株高15厘米以下,均匀茎叶喷雾施药。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3、使用时应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4、如施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5、用清水稀释药液,否则会降低药效。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 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主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2.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贮藏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3.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失,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