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毒死蜱登记证PD20121920-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920 首次批准日期: 2012-12-7 有效期至: 2027-12-6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低毒

杀虫剂毒死蜱登记证PD20121920-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剂型: 微囊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2-28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毒死蜱 chlorpyrifos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花生 蛴螬 350-500克/亩 灌根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花生播种时灌根施药。 2.施药后立即覆土,施药一次即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溅落到上述作物上。 4.本品于花生播种时使用1次,施药后立即覆土。5.本品在花生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9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6.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持效期较长的有机磷杀虫剂,主要通过触杀、胃毒及熏蒸作用方式控制害虫。毒死蜱与土壤有机吸附能力较强,因此对地下害虫蛴螬防效较好,控制期较长。
注意事项
1、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2、本品对鱼类低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物时,切勿污染水源。该药对鸟中毒,对蜂和蚕高毒,在桑蚕地区、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禁止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用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到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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