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19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2-7 | 有效期至: | 2027-12-6 |
农药名称: | 噻嗪·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噻嗪酮 | buprofezin | 14%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30-4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兑水喷雾,每亩用水量60千克。施药时对水稻整株均匀喷雾一次,施药时田间保持5-7厘米的水层,施药后保持3-5天。2.每季可使用2-3次,每次间隔15天左右。3.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白菜、萝卜等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薰蒸作用,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渗透性较强,对稻飞虱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蜜蜂、鸟类、家蚕、鱼类及水蚤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6.不能与强碱性农药混用。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解毒药:若判定为毒死蜱中毒,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请勿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