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辛硫磷登记证PD20070529-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70529 首次批准日期: 2007-12-3 有效期至: 2027-12-2
农药名称: 阿维·辛硫磷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杀虫剂阿维·辛硫磷登记证PD20070529-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3-28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1%
辛硫磷 phoxim 14.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50-1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病害发病初期使用效果更佳,喷雾要均匀周到,可连续用药1—2次。2.大风或预计一小时降雨,请勿施药。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药。4.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生物源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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