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1202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1-22 | 有效期至: | 2027-11-2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3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08-21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47%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四氟甲醚菊酯 | dimefluthrin | 0.47%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拧开瓶盖,将药液瓶的芯棒与电热液体蚊香器底部中心对齐,小心旋入固定。配套使用各型电热液体蚊香器时,务必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将电热液体蚊香器接通电源,按下开关即可。电热蚊香液用完后,请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液。请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在15平方米以内的房间使用,驱蚊效果更佳。 |
产品性能 | |||
1.本品使用时间长达360小时(45毫升/瓶),240小时(30毫升/瓶),400小时(50毫升/瓶),480小时(60毫升/瓶);2.配合彩虹电热液体蚊香器;3.使用方便。本品能有效驱蚊。 |
注意事项 | |||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用后洗手。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本品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防止重压。勿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