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28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1-21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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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石家庄宏科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蚜虫 | 25000倍-40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适应用蚜虫发生初、中期施药,用本剂兑水稀释后喷雾进行防治,喷雾时注意喷雾均匀,叶背、叶面均要均匀周到。2.视虫情轻重调整用药量及使用次数,隔7天后可补喷一次。3.大风天或降雨1小时前,请勿施药。4.早晨或傍晚有利于提高防治效果。5.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烟碱类杀虫剂,作用机理独特,和其他杀虫剂无交互抗性。本品经超微气流粉碎,有效成分分散性好,悬浮率高,内吸渗透性较强,更易于作物吸收发挥杀虫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锋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地下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3.本品不能与强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中毒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产品标签就近入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避光处,注意防潮、防晒;远离火源或热源;搬运时要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踩踏;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