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28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1-21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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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蚜虫 | 20000-15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最佳时期:在柑橘树蚜虫低龄若虫始盛期喷雾施药,喷施均匀,叶背重点喷施。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产品性能 | |||
啶虫脒属吡啶类化合物,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突触部位的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干扰昆虫神经系统的刺激传导,引起神经系统通路阻塞,造成神经递质乙酰胆碱在突触部位的积累,从而导致昆虫麻痹,最终死亡。本品对柑橘树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本品中不可抽烟、饮水机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不可与强碱性药液混用。4、残液严禁倒入河中,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间送医院就诊。如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到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本品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潮,防日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