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烯啶虫胺登记证PD20172865-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865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1-21 有效期至: 2027-11-20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原药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烯啶虫胺 nitenpyram 9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可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产品性能
本品属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渗透作用。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场所。
注意事项
1. 操作时穿戴防护衣服、橡胶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 2. 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防尘。 3. 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4、原药对鱼类和蜜蜂毒性较高,避免污染。清洗药衣、药械等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剩余的药液不能污染环境。 5、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废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无全身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时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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