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28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1-21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农药名称: | 抑食肼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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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抑食肼 | (抑食肼)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时应注意在稻纵卷叶螟若虫低龄期用药,均匀喷雾,并保持水田有2cm的浅水层;2.喷洒时,水量要足,保证药液均匀分部在整个田块或者害虫发生点; 3.预计1小时有大雨或大风的天气不能喷施此药。4.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昆虫生长调节剂,对幼虫具有抑制进食、阻碍蜕皮和减少产卵的作用,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具有较强的内吸性。 |
注意事项 | |||
1.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蚕、鱼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对皮肤无刺激性,对眼睛有轻微刺激。眼睛接触处可用大量温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皮肤接触处可用肥皂水反复清洗。 2、如误服,根据摄取量情况,可采取洗胃、活性碳吸附及稀释等办法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