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704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1-20 | 有效期至: | 2027-11-19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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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镇江建苏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75-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苗瘟:在秧苗3-4叶期或移栽前5天使用,每亩兑水50-75公斤均匀喷雾。2.叶瘟:在病初发期或出现急性病斑症状时及时用药,每亩兑水50-75公斤均匀喷雾。必要时间隔10-15天再用药一次。3.穗颈瘟:在水稻孕穗盛期或末期使用。每亩兑水50-75公斤均匀喷雾。病害严重时间隔10-15天再用药一次。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防治水稻稻瘟病药剂,具有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三环唑抗冲刷力强,喷药一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药。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
注意事项 | |||
1.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2.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3.安全间隔:在收获前21天禁止施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使用器械应用清水清洗2-3次,该清洗水源不得倒入河流和鱼塘。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如有药液溅入眼睛里和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使用时不慎中毒者,应移到新鲜空气处。如经口摄入者应立即催吐,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阴凉干燥处保存,勿受潮。2.远离儿童,不能与食物、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装卸农药时要特别小心,千万不要把农药放在其它重物的下面,以免压碎农药包装,同时还要防止农药从高处摔落。 装发前,锤平运输车上凸出的钉子,铁皮,木楔,以免戳破农药包装而引起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