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非法 拼音: 解释: 不合法:~收入 ㄧ~活动ㄧ~占据ㄧ倒卖文物是~的。]野生动物[动物分类学家根据动物的各种特征(形态、细胞、遗传、生理、生态和地理分布)进行分类,将动物依次分为7个主要等级,即界、门、纲、目、科、属、种。]交易行为,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食用,意思是可作人的食物的。]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严格(yángé)汉语词语。]禁止,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中文名:列入拼音:liè rù释义:收进、编入。]禁食范围。
一、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1、出台法令
(1)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生态一词,现在通常是指生物的生活状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4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管控
(1)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2)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人工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rén gōng,泛指人造的;人为的 。]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3)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严禁食用野生动物
1、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2、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3、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规定是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的,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对本决定增加的违法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以体现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严厉打击。
三、哪些动物没有列入野生动物范围
1、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渔业法等已对此作了规范,按照《决定》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2、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是主要供食用的动物,依照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管理。
3、还有一些动物(如兔、鸽等)的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4、按照《决定》的规定,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检疫(quarantine)源自意大利语quarantina,意为40天。]。
5、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医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可以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同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制度。
6、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决定》要求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审批和检疫检验规定,加强审批和检疫检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