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乙螨唑登记证PD20172365-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365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0-18 有效期至: 2027-10-17
农药名称: 阿维·乙螨唑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杀虫剂阿维·乙螨唑登记证PD20172365-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5%
乙螨唑 etoxazole 1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树 红蜘蛛 6000-8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柑橘树红蜘蛛种群数量上升初期进行施药,喷雾应均匀周到。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和2,4-二苯基噁唑衍生物类化合物混配而成。通过干扰害螨的神经生理活动以及抑制螨类的蜕皮过程而起作用,对柑橘树红蜘蛛卵、若螨和成螨的各个阶段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鸟类、家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若判断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以乙螨唑中毒为主,如病人清醒,用水漱口,不要引吐。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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