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15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0-9 | 有效期至: | 2027-10-8 |
农药名称: | 苯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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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南通宝叶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苯磺隆 | tribenuron-methyl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固体,是一种磺酰脲类内吸传导型芽后选择性除草剂,茎叶处理后可被杂草茎叶、根吸收,并在体内传导,通过阻碍乙酰乳酸合成酶,阻止细胞分裂,致使杂草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面罩、口罩等劳保用品,避免吸入或接触人体。使用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及时洗手和洗脸。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更不可随意丢弃。3.如有洒漏,应以合适惰性物质吸收,收集完全,置于合适容器中;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的区域,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4.使用专用工具,按照包装物上的指示小心开启包装,防止泄露和接触;装过本品的空桶要妥善保管,集中回收,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加工区域应注意安全生产,防火、防泄漏,避免接触明火,如发生水灾用干粉或砂土灭火。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接触眼睛,应用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 贮运时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等物品混放混运。且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露、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