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14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0-8 | 有效期至: | 2027-10-7 |
农药名称: | 甲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0.3%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9.7%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60-8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可于虫害发生初期使用,喷雾均匀。2.建议使用二次稀释法配药,以充分发挥药效。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和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植物上。5.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使用次数为2次。6.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
产品性能 |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以扰乱神经传导,即有胃毒作用又兼触杀作用。毒死蜱是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硫代磷酸酯类杀虫剂。可抑制害虫体内神经中的乙酰胆碱酯酶AChE或胆碱酯酶ChE的活性而破坏了正常的神经冲动传导,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三重作用。对水稻二化螟防治效果显著。 |
注意事项 |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净手和洗脸等。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瞳孔放大、呼吸困难等。急救措施:1.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2.若皮肤沾染,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3.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4.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如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丙戊酸等)。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应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型神经中毒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