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1701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9-19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省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氟醚菊酯 | meperfluthrin | 0.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拧开瓶盖,将液瓶向上旋入加热器。配合插座方向,转动加热器插头,确保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接通电源(220V),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使用完毕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无需旋下液瓶,但要保持液瓶竖直向上。当药液用完,拔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再更换补充液瓶,勿侧放或倒放。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卫生用杀虫剂,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对蚊具有驱杀作用,可以用于家居、酒店、办公室、商店等场所。40毫升装使用时间长达480小时。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2、使用及储存时请保持液瓶竖立向上,防止蚊香液渗漏; 3、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4、使用后请及时关闭电源; 5、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使用过程中请勿接触电蚊香加热器的加热元件;6、用后洗手;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吸入不适、误服或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若误服、吸入不适或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并出示本包装。如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请即用清水冲洗;如误饮,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并立即携标签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之处。 勿让阳光直接照射。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用完的瓶子勿随意抛弃,妥善处理,勿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