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20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9-19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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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4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40-2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每亩兑水45-60升,于玉米播后杂草出土前,均匀喷施于土表。2.施药前精细整地,施药前后土壤保持湿润,有利确保药效。3.雨水多、排水不良的地块,田间积水易发生药害,应注意排水。4.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主要被幼苗和发芽期根系吸收,选择性除草剂,通过阻止蛋白质合成,抑制细胞分裂,芽前和播前用于玉米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部分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配药和施药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2.配药时应采用二次稀释法,空包装应三次清洗并砸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另作他用。3.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荷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施药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本品、废液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5.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嘴唇及指尖发紫。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若误服,请立即催吐并送医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