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20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9-19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5-106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卵孵盛期或稻纵卷叶螟发生初期使用本品对水稻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具有较好的渗透穿杀性,牢固粘附在害虫的体表,并渗透到体内,达到较好的杀虫效果。对水稻稻纵卷叶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体,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对家蚕有毒,蚕室禁用,桑园附近禁用。对蜜蜂有毒,开花作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对鸟类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施药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3.禁止与碱性物质混用,避免分解。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 皮肤: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2.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 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