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18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9-19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农药名称: | 四霉素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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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微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四霉素 | tetramycin | 0.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48-60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腐烂病 | 5-10倍液 | 涂抹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水稻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苹果树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2、本品用于作物病害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四霉素为不吸水链霉菌梧州亚种的发酵代谢产物,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菌丝体的生长,诱导作物抗性并促进作物生长而达到防治目的。对水稻稻瘟病、苹果树腐烂病有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3、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本品不宜在阳光直射下喷施,喷施后4小时内遇雨需补施。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7、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晕、头疼、恶心、呕吐。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并就医。2、眼睛接触:不慎溅入眼睛,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就医。3、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顺畅,呼吸困难时及时就医。4、如误服可大量饮用清水催吐或携标签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运输途中避免挤压、倒置。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4、置于儿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