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14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9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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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镇江建苏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80-3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杂草株高10厘米、基本出齐时施药。每亩兑清水量30-40升,兑水量不能太多,以免药液滴落,药效降低。2.一般杂草喷后7-10天见效。3.喷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酮基莽草素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主要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施药时,应戴面罩覆盖口及鼻,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一般施药后7-10天见效,请不要重复施药。4.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严禁药液飘到邻近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5.因草甘膦与土壤接触会立即失去活性,故宜作茎叶处理。6.药液要用清水配制,用浑水会降低药效。7.本品对铁、铝等金属容器存在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8.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9.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10.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瓶内保存,盖紧瓶盖。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12.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及其它不适症状。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戴隐形眼镜者,冲洗5分钟后取下隐形眼镜,然后继续冲洗,并请医生诊治。3.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并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若摄入量大,病人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