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啶虫脒登记证PD20121376-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376 首次批准日期: 2012-9-13 有效期至: 2027-9-12
农药名称: 阿维·啶虫脒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杀虫剂阿维·啶虫脒登记证PD20121376-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1%
啶虫脒 acetamiprid 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树 蚜虫 4000-5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苹果树蚜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啶虫脒原药与乳化剂及溶剂复配而成,具胃毒及触杀功能,按推荐剂量使用,用于防治苹果树蚜虫具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展。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 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治疗时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啶虫脒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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