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13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2 | 有效期至: | 2027-9-1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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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小麦 | 蛴螬 | 550-650克/亩 | 灌根 |
小麦 | 蝼蛄 | 550-650克/亩 | 灌根 |
小麦 | 金针虫 | 550-650克/亩 | 灌根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0-175克/亩 | 喷雾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800-125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2、作物开花期不得使用。气温高于28℃、风速较高时应停止施药,否则容易产生中毒。3、于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4、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5、在喷施药剂后,应当设立警示标志,人、畜不得在施药后24小时内进入。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由毒死蜱原药、有机活性成分、水和一定比例的助剂加工制成的微囊悬浮剂,属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水稻稻纵卷叶螟及小麦地下害虫。 |
注意事项 |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禁止与碱性物质混用,避免分解。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和鱼类高毒,应避免在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使用。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