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13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2 | 有效期至: | 2027-9-1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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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康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5%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1.5%。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6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45-186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内吸、传导型灭生性苗后除草剂。施用后通过植物茎叶吸收、传导至植物体各部,施药后7-10天杂草逐渐枯死。对非耕地深根多年生和一年生及多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属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严防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茎上;2.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干净;3.本品严禁用混浊污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药效,必须用清水;4.应选择晴天施药,不宜随意提高稀释倍数,若4小时内遇雨应重喷,施用后5天内严禁放牧、翻地、割草;5.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立即清洗手脸及衣服;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弃,也不可做他用;7.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为他用;8.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