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702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9-4 | 有效期至: | 2027-9-3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2-15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芹菜 | 斑枯病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辣椒 | 炭疽病 | 72-106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于辣椒炭疽病发病初期施药效果佳,视病害发生情况,每隔7-10天喷药一次,可连续施药1-2次。2、于芹菜斑枯病发病前期均匀喷雾,间隔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4次。3、建议在辣椒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2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咪唑类杀菌剂,具有一定的传导性,对子囊菌所引起的植物病害有较好的防治作用,可有效防治辣椒炭疽病、芹菜斑枯病。 |
注意事项 | |||
1、为防止抗性产生,应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交替或轮换使用。 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误食立即催吐、洗胃。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