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12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4 | 有效期至: | 2027-9-3 |
农药名称: | 丁醚脲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醚脲 | diafenthiuron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硫脲类化合物,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同时具有杀卵活性。其在紫外光照射下,转变成为炭二亚胺,从而抑制甘蓝小菜蛾的呼吸作用及能量转换。害虫在受药后一段时间即表现出身体变色、抽缩、死亡等症状。 |
注意事项 |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 对水生生物剧毒,禁止在鱼塘等水产养殖区及水域周围使用。 5.本品对家蚕高毒,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6.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可服用活性炭或用催吐剂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热源及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以免误服。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