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201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2-7-29 | 有效期至: | 2027-7-28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惠州市银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3克/升 | ||
备注: | 质量分数30%。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23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30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兑水量每亩30—60公斤。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以防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芽后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并迅速传导至植株各部位,将其连根杀死。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避免眼睛、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草甘膦与土壤接触失去活性,配置药液勿用浊水,以免降低药效。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8.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皮肤沾附: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产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