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11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7-20 | 有效期至: | 2027-7-19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4.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7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在棉花棉蕾铃期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2次,按规定用量兑水均匀进行叶面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甘蔗、高粱、玉米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以上作物上。4.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杀虫剂,具有较为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杀虫效果好,杀卵作用较为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因不引起昆虫迅速脱水,所以它的致死作用较慢。对棉花的棉铃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鸟、鱼、家蚕、水蚤毒性高,对天敌赤眼蜂有高风险,禁止鱼塘、河 流附近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作物开花期禁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药后包装物应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和哺乳期孕妇应避免接触本品。7. 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⑴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者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⑵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⑶禁用吗啉、茶硷、吩噻嗪、血利平。⑷ 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