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12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7-19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农药名称: | 羟烯腺嘌呤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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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001%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羟烯腺嘌呤 | oxyenadenine | 0.000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调节生长 | 1000-30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水稻移栽返青期拌肥撒施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系天然植物生长调节剂,能促进根系的生长发育,促进植物对营养物质的吸收,积累有机物,提高植物产量及抗病性。 |
注意事项 | |||
1、配药、施药时戴橡胶手套、口罩、穿工作服,避免与眼睛、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剂毒性较低。如误服,先饮1-2杯开水并以手指抠喉咙使之呕吐(昏迷病人不能催吐)。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