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11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7-19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农药名称: | 莎稗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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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农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莎稗磷 | anilo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莎草及稗草 | 40-50毫升/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水稻移栽前3-5天,或移栽后5-7天每亩按推荐剂量拌湿润细土(沙)均匀撒施,施药时水层保持3-5厘米,保水5-7天。以后正常管理。本产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水稻移栽田杂草苗前和苗后早期施用的选择性除草剂,药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对正萌发的杂草效果最好,对2.5叶期前杂草有效。用于插秧水稻田,防除稗草(包括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牛毛草、扁杆蔗草、酸模叶蔘等一年生杂草及某些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5、本品药雾和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高伤害作用,应予注意。6、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2、若皮肤接触时,应以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渐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吹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