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84104-29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7-6-21 |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虫双 | bisultap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小麦 | 多种害虫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果树 | 多种害虫 | 500-8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多种害虫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玉米 | 多种害虫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甘蔗 | 多种害虫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蔬菜 | 多种害虫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蔬菜小菜蛾3~4龄幼虫,甘蔗苗期条螟卵盛孵期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3次。2.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幼苗在夏季高温下对杀虫双反应敏感,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遇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有机氮仿生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作用,并兼有一定的熏蒸和杀卵性能,可用于防治水稻、蔬菜、果树、玉米、小麦、甘蔗等多种害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的安全使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是沙蚕毒素仿生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接触,施药后应用肥皂水清洗暴露的皮肤。4.本品对蚕有毒害,残效期长,具有一定熏杀能力,在桑蚕地区应注意,严禁污染桑叶。5.如有结晶析出,不影响药效,请摇匀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不慎误服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杀虫双中毒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再用硫酸钠20~30g导泻,解毒治疗可注射阿托品。2.不慎接触皮肤或者误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水反复冲洗至少15分钟或就医。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3.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