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20118 首次批准日期: 2012-6-18 有效期至: 2027-6-17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诚志日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0.0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小心地将双圈蚊香分成两个单圈,并点燃单圈蚊香最外面的端点,将点燃的蚊香插入本品内置的支架上,然后将支架连同点燃的蚊香一同放入接灰盘中,并置于空气流动较缓的上风口处。
产品性能
本品以四氟甲醚菊酯为有效成分精制而成,燃点时间7小时以上。主要用于家庭、宾馆、办公室等室内场所,能够有效地驱赶及防止蚊子的骚扰。
注意事项
1.燃点时注意通风,燃点的蚊香应放置于空气流动较缓的上风口处。2.使用时注意防火,勿用易燃物质做接盘,勿使燃着的香头或灰烬与易燃易爆物质靠近。3.防潮、防湿,避光保存,一旦潮湿请放在通风处吹干,使用效果不变。4.本品勿与食物一起存放,并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勿将蚊香碎片、粉末、灰烬等倒入鱼塘、鱼缸等养鱼场所中。6.若用市售的铁盘燃点或接灰,应注意蚊香的外圈勿触及铁盘边缘,常用的铁盘应经常清理铁丝或锯齿上的积碳,以保证燃点效果,用后洗手。7.本品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皮肤沾有蚊香粉末,请用清水清洗,如仍不适请及时就医。2.如若误食,请立即就诊,并将蚊香包装盒一起带入就诊,以便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不能触及处,且温度不得高于50℃。2.不得与家畜、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物等混合贮运。3.在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及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