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10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5-31 | 有效期至: | 2027-5-30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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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2-04-22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草甘膦异丙胺盐质量浓度490克/升。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药1次,应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喷药后4小时内下雨,药效会降低,建议补喷。3.温暖晴天施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
注意事项 |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应使用清洁的软水配制药液。3.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非靶标作物茎叶上,以免发生药害。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误服则立即饮入大量清水,并立即就医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