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10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5-31 | 有效期至: | 2027-5-30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88.8%。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8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20-1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茎叶定向喷雾处理,注意喷雾均匀、周到,用药量应在推荐剂量范围内根据杂草对药剂的敏感程度定。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药液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全株各部位,将其连根杀死,在土壤中迅速分解,只能作茎叶处理,对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均有较好的防除效果,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根部破坏力较强。本品为88.8%草甘膦铵盐可溶性粒剂,加入了高效助溶剂,入水崩解速度快,加速杂草对草甘膦的吸收,提高了草甘膦活性和溶解性。 |
注意事项 | |||
1.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严禁吸烟和饮食。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远离玉米田、番茄田和黄瓜田施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使用后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裸露的身体部位以及药剂污染的衣物等。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尚无特效解毒剂。误服,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