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834 首次批准日期: 2012-5-31 有效期至: 2027-5-30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2-28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32.5-40毫升/亩 茎叶喷雾
棉花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32.5-40毫升/亩 茎叶喷雾
油菜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32.5-40毫升/亩 茎叶喷雾
花生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32.5-4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大豆2—3片复叶、油菜3—5叶期、棉花现蕾前、花生2—3片复叶,禾本科杂草3—5叶期施药,每行均匀茎叶喷雾处理。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传导选择性的茎叶处理剂。能有效防除稗草、马唐、看麦娘、狗尾草、牛筋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与激素类除草剂有拮抗作用,不能混用。2.土壤湿度适宜、气温较高,杂草生长旺盛时施药,药效更佳。3.干旱条件下,最好先灌溉或用水浇地后,确保在较好的土壤墒情下使用。4.用药时温度不能低于8℃,温度太低不宜使用。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水稻、玉米、小麦、高粱等禾本科作物上,防止产生药害。5.包装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便丢弃。6.施药时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操作后用肥皂将脸、手等裸露部位洗净,并用清水漱口。7.对鱼、鸟类、水生生物以及天敌有影响,水产养殖区、鸟类保护区以及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清洗,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避免污染水源。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就诊。无特殊解毒剂,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时,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并要防曝晒、雨淋、防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