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08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5-24 | 有效期至: | 2027-5-23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明德立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9.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最佳,喷雾要求均匀周到。结合当地植保部门指挥,合理用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生物农药阿维菌素与有机磷类毒死蜱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上的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
1、避免在烈日、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3、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6、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7、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9.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10.孕妇、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流涎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表现为除上述症状外还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表现为癫痫样抽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及儿童、无关人员不易触及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易燃点,不能与食品、饲料、日用品、粮食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