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09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5-9 | 有效期至: | 2027-5-8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周口市中科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蛴螬 | 350-41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花生播种时亩用本品350-410克兑水喷施于播种穴。2、本品使用前应先摇匀,存放时如有分层,摇匀后使用,不影响杀虫效果。3、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幼苗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此类作物上。4、本品于花生播种时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作用机制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长,采用微胶囊加工技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持效期长,用于防治花生蛴螬。 |
注意事项 | |||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失效。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及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使用时还应穿戴防护用品,用后应用肥皂洗手、脸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并更衣。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轻度中毒者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救措施: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休息;误服,立即送往医院,[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可高温暴晒,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合贮运。运输中不可碰撞,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