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吡嘧磺隆登记证PD20170932-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0932 首次批准日期: 2017-5-9 有效期至: 2027-5-8
农药名称: 吡嘧磺隆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4-6毫升/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水稻移栽后3-8天,每亩制剂用药量混土20-25kg,药土法施药一次。2、施药前田间水深3-5cm,不露泥,药后保水5-7天。若水层不足时可缓慢补水,但不能排水。3、用药时间不宜太晚,稗草1.5叶后影响防效。不可在晚稻芽期使用。4、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药剂主要被植物的根和茎叶部吸收并在植物体内进行传导。抑制植物体内氨基酸的生物合成,使杂草的芽和根停止生长发育,随后整株枯死。主要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的一年生阔叶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后遇暴雨,及时排水保苗,切勿使水层淹没秧苗心叶。2、本品不可同呈碱性的除草剂混合使用,与其他除草剂混用时,请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3、吡嘧磺隆药雾和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伤害作用,应予注意。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若药液接触皮肤,应用肥皂水清洗干净。药液接触眼睛要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经口毒性低,无人体中毒报道。若误服,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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