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08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5-9 | 有效期至: | 2027-5-8 |
农药名称: | 乙蒜素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比赛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蒜素 | ethylicin | 8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烂秧病 | 6000-10000倍液 | 浸种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稻种先晒种,用清水预浸12小时,按推荐剂量浸种24小时后,进行催芽,晒干后进行播种。 2、浸种前请将药液搅拌均匀。 |
产品性能 | |||
乙蒜素是大蒜素的同系物,是一种杀菌剂。其杀菌机制是其分子结构中的(S-S=O=O)基团与菌体分子中含-SH基的物质反应,从而抑制菌体正常代谢。本品对水稻烂秧病的防治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应选用健壮的稻种进行浸种。 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经处理过的种子应立即播种,不能食用或作饲料,且不得与草木灰等碱性物质一起播种,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对眼睛存中度刺激性,使用时应做好保护措施,戴好手套,护目镜,穿长衣、长裤及胶靴。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施药后应及时用温肥皂水洗净手、脸及暴露部分皮肤等。 5、本品对水生生物、鱼类、鸟类和赤眼蜂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在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中毒症状为: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急性中毒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呼吸循环衰竭,出现意识障碍和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品没有特效解毒剂,误服立即送医院抢救。洗胃时注意保护好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应与食品、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