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07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5-5 | 有效期至: | 2027-5-4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蚜虫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蚜虫的防治适期为蚜虫始发期,重点施药部分为作物的幼嫩部位。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破坏害虫神经系统,导致死亡。本品具有渗透作用,能渗入植物体内。 |
注意事项 |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4.在鸟类保护区和桑蚕地区禁止使用,使用时注意避免对蜜蜂和天敌赤眼蜂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5.不宜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6.每季甘蓝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9.鸟类等自然保护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