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登记证PD20120714-河南省商丘天神农药厂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714 首次批准日期: 2012-4-18 有效期至: 2027-4-18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低毒

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登记证PD20120714-河南省商丘天神农药厂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省商丘天神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理:41%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园 杂草 267-533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适宜在杂草3-5叶期,亩兑水40-50公斤,均匀喷施于杂草茎叶上。视草情用药,对多年生杂草,顽固性杂草和较大的杂草,宜采用较高的推荐剂量。 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定向喷雾不能接触作物任何部位。3、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杂草生长旺盛期,在作物行间定向、茎叶喷雾,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杂草的地下组织也具有很强的破坏力。对一年生、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本品用于柑橘园防除杂草。
注意事项
1、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2、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应用清水配制,否则降低药效。 3、施用本品后5天内不要割草、放牧或翻地。 4、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勿将药液喷到作物绿色部位;并应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的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等;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施药时勿吸烟、饮水、吃东西;施药后及时清洗脸、手和裸露部位的皮肤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8、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若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就医。2、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 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3、若不慎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拨打中国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 或010-63131122。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2、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粮食等混放。3、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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