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1700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4-10 | 有效期至: | 2027-4-9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31%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四氟甲醚菊酯 | dimefluthrin | 0.3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取出药液瓶,拧开瓶盖,将药液瓶向右慢慢旋紧于加热器中,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指示灯亮时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每瓶可持续使用240小时,药液用完后,拔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更换药液。 |
产品性能 | |||
本品选用四氟甲醚菊酯为有效成分加工而成,对蚊有一定的驱杀作业,适用于家居、宾馆等场所。 |
注意事项 | |||
1、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加热工作时不要接触或插入任何物体。2、使用时保持加热器不被异物覆盖。3、对鱼、蚕有毒,养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4、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注意通风。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携带包装盒送医院就诊。2、皮肤接触:揭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药液,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3、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携带本包装盒到医院就诊。4、若吸入感觉不适: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并就医。5、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包装盒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3、不能贮存在阳光直射及温度超过50℃的地方,远离火源或热源。4、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5、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6、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7、产品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振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