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17003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4-10 | 有效期至: | 2027-4-9 |
农药名称: | 甲基嘧啶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康惠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基嘧啶磷 | pirimiphos-methyl | 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蛆 | 20克/平方米 | 撒布 |
使用技术要求 | |||
使用方法:手工撒施或使用颗粒喷雾机均匀撒施于所需处理的水体表面。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 1.为达到最有效的防治目的,应在幼虫早期阶段施药。 2.均匀施药,必要时补充施药。 3.不要施药于用做养虾,蟹或蜗牛的水体。 4.施用本药,请勿稀释。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能有效防治蛆害虫。 |
注意事项 | |||
1、对人、畜有毒,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或吸烟。 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 4、药液未干时切勿让儿童和宠物接触。 5、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在人体、食物上使用。将本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多汗、流涎、流泪、流涕、胸闷、气喘、视物模糊、心动过缓、尿失禁等。中毒急救: 1.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 2. 皮肤接触或污染衣物: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15-20分钟。 3.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柔缓地冲洗15-20分钟。 4.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 5. 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请勿引吐,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昏迷病者,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如果误服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实施人工呼吸时,请使用 “口对口”方式。解毒剂:阿托品,解磷定或双复磷。解毒剂的使用应遵医嘱。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 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 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