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0536 首次批准日期: 2017-4-10 有效期至: 2027-4-9
农药名称: 吡嘧·苯噻酰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颗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7%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6.8%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0.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580-720克/亩 撒施
使用技术要求
1.本产品适宜在水稻移栽后5-7天左右,水稻活棵后,田间杂草出苗期施药。2.施药时田间保持水层3-5厘米,施药后保水5-7天,只灌不排,避免水层淹没 稻苗心叶,之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3.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苯噻酰草胺和吡嘧磺隆混配而成的水稻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异型莎草、鸭舌草、陌上菜、三棱草、鲤肠等水稻田一年生杂草,杀草谱广,持效期长,对水稻生长安全性高。
注意事项
1、施药地块要平整,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使用效果差。 2、该产品对藻类高毒,远离藻类生长水域用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施药后的田水不可直接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 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粘膜有轻微刺激作用。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不慎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若误食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 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