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86108-4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7-3-12 | |
农药名称: | 菌核净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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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菌核净 | dimetachlone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200-250克/亩 | 喷雾 |
油菜 | 菌核病 | 100-150克/亩 | 喷雾 |
烟草 | 赤星病 | 187.5-337.5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病害发生初期采用均匀喷雾法进行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杀菌、内渗治疗作用,残效期较长。对于水稻纹枯病、油菜菌核病、烟草赤星病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
1.菌核净对酸较稳定,遇碱和日光照射易分解,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抽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中毒症状一般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无特效药解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