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04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3-9 | 有效期至: | 2027-3-8 |
农药名称: | 吡蚜·异丙威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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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异丙威 | isoprocarb | 35% |
吡蚜酮 | pymetrozine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20-3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每亩兑水50~60公斤,搅拌后均匀周到地喷雾。喷雾时务必将药液喷倒稻丛中、下部,以保证药效。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使用本品前后10天内不能使用除草剂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4.本品对薯类有药害,施药时避免飘移到此类作物上,更不宜在薯类作物上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吡蚜酮和异丙威复配,异丙威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击倒力强,药效较迅速,但残效期效短。吡蚜酮作用方式独特,害虫一旦接触到该药剂,就产生口针阻塞效应,立即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死亡。二者复配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对鸟类中毒,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若确定为异丙威中毒,阿托品为特效解毒剂;重症时,可静脉注射硫酸阿托品或输氧,不可让中毒者服用吗啡和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