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029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2-17 | 有效期至: | 2027-2-17 |
农药名称: | 阿维·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贝嘉尔生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蚜虫 | 15-21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甘蓝蚜虫盛发期施药,每亩兑水50-60公斤左右,搅拌后均匀周到地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烟碱类与抗生素类杀虫剂的复配制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是通过刺激神经传递介质γ-氨基丁酸的释放,干扰正常的神经生理活动,而导致死亡。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及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瞳孔扩张、心跳过速、神经麻痹、昏迷、闭不上嘴、舌头垂在外边、视力不全、流涎等。2.急救措施:若溅入眼睛,请立即用清水清洗,至少不小于15分钟;若误服,请携标签就医,对症治疗,若判断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解毒。但请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