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03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2-17 | 有效期至: | 2027-2-16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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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4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作物对象为马齿形和硬玉米品种。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田、自交系玉米田、玉米2叶前及6叶后,不宜使用本品。2、本品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剂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3、选择晴天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选择性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本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的乙酰乳酸合成酶(ALS)的活性,阻止支链氨基酸缬氨酸、亮氨酸与异亮氨酸合成,进而阻止细胞分裂,使敏感植物生长停滞、茎叶褪绿、逐渐枯死;能有效控制稗草、马唐、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使用前须仔细阅读本标签,严格按本标签内容使用。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 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及产量。 4、施药后一周内不要培土。 5、如遇高温干旱、低温或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本品。 6、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氯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品。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胶皮手套、防护眼镜及口罩;避免药液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须及时换洗衣物、洗手和洗脸。 8、该药剂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9、废弃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或另作他用。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1、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污染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严防潮湿、日晒和雨淋。 2、本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