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02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2-13 | 有效期至: | 2027-2-13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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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8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00-150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时期施药, 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应选用高剂量。 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剂为非选择性触杀型杂草茎叶处理除草剂,是膦酸类拟天然化感物仿生物源除草剂。具有杀草谱广、杀草速度快、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等特点。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为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2.干旱及杂草密度、蒸发量和喷头流量较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 杂草时,采用较高的推荐制剂用量和对水量。3.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施用,以免药效减低。施用后6小时后下 雨不影响药效。 4. 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配药和施药时,应戴手套、护目镜,穿防 护服、雨靴等,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 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 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5.配药时,用清水对盛过药剂的包装瓶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喷雾器 中。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它用; 使用后的施药器具应及时清洗,但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使用本品时避免其污染地表水等生态环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对眼、皮肤、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反复接触后对肝和心脏有损害。2.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 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时,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标签及时就医。4.吸入处理: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就医。5.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太阳直射。保持容器密封。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加锁贮存,不 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3. 储存温度宜在0-30℃,最高50℃。运输时轻搬轻放。 |